您好!欢迎来到南昌企助网!

咨询电话

187-5889-5149

二维码
二维码 扫一扫二维码,手机访问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南昌企助网 > 法律顾问 > 文章详情

公司收购转让程序是什么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6-03

  核心内容:公司收购和转让是不一样的两种法律变更形式,那公司收购转让程序是什么?接下来由卜贤生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转让的流程和费用:首先要去公证处做一个股转,将股权转让出去。然后凭股权转让书到工商办理变更法人、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地址等。再就是变更后面的国、地税及银行。财务帐直接移交即可。股权转让,个人股东要按差价20%交个人所得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 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属产权转移书据,按万分之五交贴缴印花税。如果是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交易,就要按“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交了。

  3,如果你是个人,按转让所得交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企业,并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4,股东为个人的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企业的,转让所得并入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无论是企业或个人,有签合同的,均需根据合同额征收印花税。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及增值税。

  如属于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属于企业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

  (一)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各自贴花。

  公司转让流程与费用:

  第一、要找到有下家原意接收你的公司

  第二、要协商好价格、签定转让合同

  第三、找律师事务所来做个转让公证

  第四、到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办理转让手续

  其中工商局营业执照资料复杂下面介绍:

  工商局办理资料如下 :

  1、营业执照原件

  2、公章

  3、公司变更申请书、委托书

  4、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

  7、股权转让协议

  8、新股东身份证

  9、公司原始档案

  10、其它法定资料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10元

  公司收购程序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

  其一,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其二,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有,是否超过对外投资的限额。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其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较强的公司,为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了相应的限制,赋予了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具体表现为:

  第一;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的,符合《公司法》第7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

  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