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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31

  在我国不是所有的财产都能够继承的。那么,哪些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

  不属于遗产范围的有哪些?

  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

  1、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公死亡,革命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国家制定的劳动保险法规定、革命军人牺牲与病故抚恤的规定、交通安全法规定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受该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因为这些抚恤费,其性质并不是对死者个人利益的经济补偿,而是国家对死者特定家属所给予的精神慰籍和物质帮助,应由有关人员直接享受,不属于死者遗留的个人财产。

  2、人身保险金。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如果指定了第三人为其人身保险合同的收益人时,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收益人可直接请求保险人向其支付保险金,该保险金不列入被保险人遗产范围。当然,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该保险金仍属被保险人遗产范围内。

  3、其他

  (1)不包括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应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

  (2)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前已赠与他人的财产

  (3)不包括被继承人的财产使用权

  遗产范围包括哪些?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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