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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房须具备什么样的资格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1-10-09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不像商品房那样谁都可以买,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买经适房。购买经济适用房须具备什么样的资格?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购买经济适用房须具备什么样的资格

  1、户籍一般是要求所取得该地的是非农户籍为三年或者五年以上。

  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

  3、已经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

  4、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5、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

  6、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

  7、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及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8、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及长沙具体情况确定。(注: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长沙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经济适用房可以转手卖掉吗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产物,享受免交土地出让金以及减免相关税费等优惠政策,虽然已购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一样,拥有完全产权,可以直接在市场上交易,但是由于当初建造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性目的在于照顾中低收入群体,所以,已购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仍受到一定限制。

  其中最主要的是对年限的限制,根据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各地对此又分别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可见,已购经济适用房能否上市要看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经是否满5年,也就是说,按现行政策,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原则上只能由政府回购。2008年以前的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可上市交易;2008年以后新建的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想出售的,只能原价卖给政府。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须具备什么样的资格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要购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得先看看自己是否满足条件,但因地域问题,各个城市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手续和要求不一样,建议大家在申请购买经适房之前先咨询一下当地的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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