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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分包是合法的,如何证明分包关系?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1-10-09

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这是建筑工程行业里常见的分包。怎样的分包是合法的,如何证明分包关系?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怎样的分包是合法的

  (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分包出去的只能是非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

  (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4)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工程再次进行分包。

(6)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怎样证明分包关系存在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可见,分包是在总承包合同之外,以总承包人(分包合同的发包方)与分包人(分包合同的承包方)为合同当事人的独立的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须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

  2、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是其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

  3、分包人须具有要相应的资质条件,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人负责,并与总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国务院于200013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对违法分包所下的定义,以下情形属于违法分包: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根据本条规定,一旦施工合同被认定为违法分包,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据此,《解释》将违法分包的施工合同认为无效的依据只能是依据该第五项的规定,即此类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形,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怎样的分包是合法的,如何证明分包关系问题的解答分包是在总承包合同之外,以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为合同当事人的独立的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必须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算合法分包,违法分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有不明请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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