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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签订合法的合同呢?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5-21

在现实生活中签订合同的话,大家对于合同的有效性都是比较关注的,要先了解一下合同的具体内容,同时也要注意合同签订流程,可以提前了解一下相关的细节,注意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那么怎样签订合法的合同呢?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合同的效力有哪几类?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或撤销合同。

()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即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由国家予以取缔的合同。其特征为:

1、合同已经成立;

2、合同无效的效力表现在合同自始无效,也就是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合同无效的原因在于其违法性,而且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主要是指义务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

4、无效合同根据合同签订方的请求方可判定无效,国家不应主动干预或主动认定合同无效。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无效。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此类合同的根本特点就在于合同有效与否取决于权利人的承认或追认,这就是效力待定合同与其他效力类型合同相区别的主要标志。

()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处理。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后,将给合同双方带来重大影响。因为,按照法律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合同对双方原则上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不需要履行。当然,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依然有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订立一份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合同对企业就显得极为重要。合同从签订,到变更,或者是终止,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签订双方都是一种有效的保障。

二、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哪些形式?

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我国的合同订立是我国常见的民事行为的类型之一,此时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合同都是需要严格的遵循法律所规定的合同订立的流程以及程序的,如果不遵循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三、如何订立合法有效合同?

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

1、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商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商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商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商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以上就是怎样签订合法的合同呢的相关内容,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包括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律师会为您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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