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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签订借款合同?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5-27

合同是大家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的,人们经常要签订各种合同,众所周知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时都必需是自愿的并且对合同的内容是无异议的,还要合同的内容是符合法律要求的。那么应该怎么签订借款合同?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订立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合同订立过程结束会有两种后果:

合同的订立是缔约当事人间相互接触、协商的过程,是动态行为与静态结果的合同订立统一体。合同订立的动态行为是缔约人相互协商的过程。合同订立的静态结果是合同订立过程结束的状态,即动态行为的后果。

  1、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也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的实现。

  2、是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即合同不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消极结果,也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不实现,即订约不成功或失败。

二、签订借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2、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在实践中,借款债务诉讼,我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同理,债权人也应该提供关于被告夫妻关系的证据,如果不在债务人向你借款的时候准备,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才收集,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不一定能够收集到相应的证据。

  3、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合同法211条规定“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

  4、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视的权利。对债权人有利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会按照先本金后利息来处理。

  5、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当债务人逾期还款,要打官司解决的时候,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好还是委托律师全程跟进。那么由此而发生的律师费,应该由债务人承担、由违约方承担。但如果你不明确约定,法院就不会支持。

  6、应该约定管辖条款。如果不事先约定,那么法院执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债权人要到债务人的地头去打官司。是实践中,这绝对是对债权人不利的。

三、应该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条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2、借款合同的生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体来说,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根据民贷纠纷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应该怎么签订借款合同的相关知识内容,大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是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细节,提前准备所需的材料和证件,了解一下签订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律师会为您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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