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对普通产品的质量有严格的要求,如果生产的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很可能会犯生产伪劣产品罪,那生产伪劣产品罪如何认定?这个问题也是在问,哪些行为会犯生产伪劣产品罪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生产伪劣产品罪如何认定
(一)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产品生产的标准,产品出厂或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制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上述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伪劣产品扰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侵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一般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关于产品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行业标准规则等。
(三)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至于生产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
二、哪些行为会犯生产伪劣产品罪
(一)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二)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三)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四)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