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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能否逃避债务?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11

  摘要:有些家庭对外欠下巨额债务,债务人就想通过行政手段假离婚分割财产、逃避债务、规避法律,难道以假离婚真能逃避债务?

  1、为躲债而自愿放弃财产协议无效

  对夫妻来说,逃避债务最好的方法似乎是离婚,并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将夫妻财产全部转化为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另一方对债务是知情的,这种放弃财产协议即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无效。

  夫妻一方想通过离婚的方式躲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而非共同债务;

  (2)配偶方对恶意躲债是完全不知情的。

  否则,离婚达不到躲债的目的。

  2、事后复婚的协议无效

  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法律则认定当事人已经离婚。即使事后任何一方不复婚,另一方也不要拿着复婚协议去要求恢复法律关系。那对于财产方面的争议,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知识链接:夫妻债务怎么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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